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招录1名机关食堂帮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有从事餐饮或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
4.学历不限。
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3.至政审时止,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有作为被执行人未了结的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
4.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595-22632100、0595-22608363
●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无犯罪记录证明;
4.本人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核查结果(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可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活动由洛江法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洛江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