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通知公告
(2024)57号裁定书公告
作者:刑庭  发布时间:2024-05-23 09:21:47 打印 字号: | |

 

 

 

广州市信远峰食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原告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信远峰食品有限公司、丰泽区晨艳便利店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504民初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许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撤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来源:洛江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施倩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