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建 省 泉 州 市 洛 江 区 人 民 法 院
通 知 书
(2022)闽0504破2号之二
泉州市蓓尔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22日根据丹阳兴飞机械部件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泉州市蓓尔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蔡书榕担任泉州市蓓尔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你公司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如拒不提交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