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建 省 泉 州 市 洛 江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闽0504执1289号
泉州洛江区誉昌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泉州金翔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与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闽0504民初296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泉州金翔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2年7月4日申请强制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5日内,你公司应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