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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鑫同志先进典型评价
  发布时间:2019-12-04 16:55:01 打印 字号: | |

理论学习自觉性较强,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要求,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头脑清醒。

业务素质较好,有较深的理论功底,文字综合能力较好,善于总结审判经验,积极撰写案例、调研文章,能较为圆满地完成信息调研任务。同时能够坚持“以法以理服人、以诚以信待人、以德以廉感人”的工作准则,善于对当事人体现人文关怀。

工作认真负责,主动担当作为,工作成效较为明显。在河市法庭“案多人少”的情况下,经常加班加点,克服种种困难,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近三年来共受理案件650件(含旧存58件),办结民事案件621件,结案率达95.5%,较为圆满的完成案件审结工作,审判质效居全院前列。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坚决杜绝办案中不文明行为。庭审过程中举止庄重、语言文明,杜绝以权压人,盛气凌人,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法官形象。

工作中立足本职、务实勤勉、为人正派,廉洁自律。生活中坚持与人为善,性格热情谦和,与同事相处融洽。

责任编辑:洛江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