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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法院“四个结合”深入开展纪律作风督察活动
  发布时间:2017-07-24 16:15:47 打印 字号: | |

一是典型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开展学习廖俊波,学习詹红荔、黄志丽、邹碧华等法院系统先进典型,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开展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反面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以惨痛教训教育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二是完善制度与文化建设相结合。认真履行“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出台《法官权益保障》制度,确保法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法官戒惩制度,健全从“源头”上防止审判权、执行权滥用的机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通过组织法官宣誓仪式、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寄送家庭助廉公开信、更新楼道廉政图片等形式,丰富法院廉政文化生活,弘扬司法廉洁的价值理念,营造“文化养廉”氛围。

三是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加强内外部监督,强化常态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监督的制度。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案件廉政回访、畅通信访渠道、公示公开审判流程,开展人民法院监督员明查暗访,深入开展“反腐门诊”活动,严格落实“大督察”工作机制。

四是效能督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政治处等职能部门作用,随时掌握考勤、庭审、接待当事人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实行会上通报、诫勉谈话制度;严格落实“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审判流程”三大公开平台,出台《审判质量评查实施办法》,开展案件质量、裁判文书等评查活动,加强案件质量管理,提高审判效率。

责任编辑:洛江区法院管理员